首页 > 都市 > 穿成年代文的懒媳妇[七零] 作者 安宫的竹子 > 第14章

第14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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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那天特意去供销社买了稿纸,钢笔和墨水原身有,是读书时候买的,她自认是个高中毕业的人,虽然平时不写东西,也把这些都带到林家来了。

     因为研究过杂志社的内容风格,构思故事倒不难,周云梦反倒是被这手写稿给痛苦住。

     以前写小说时,直接敲键盘码字多方便啊,速度快不说,随时可以修修改改。

    思路顺畅的时候,她可以时速三四千。

     现在手写稿,周云梦速度慢了下来。

     她也不纠结,第一遍就当草稿,写完不满意要改字就划掉重写。

     等写好后,周云梦再把草稿重新誊写到新稿纸上去,看着这端正秀气的字迹还挺满意的。

     读书时为了电子阅卷能得个印象分,她还专门练过字帖,写出来的字任谁都能看得清楚。

     第一天上午下午各花了两个小时写了两篇一千多字的文章,准备投给青年故事。

     第二天她开始写投给市里农村报和省周报的文稿,这种遣词造句要更费心。

     以农村媳妇视角描写抢收时的大盛况,重点突出劳动人民期待丰收喜悦的精神面貌,以及拧成一股麻绳投身生产建设的毅力。

     投给的省周报的文稿则在这篇基础上润色得更加高大上点,内容细节点一样,描述出来的语言大不相同,看着完全是两篇文章。

     要不是因为这两家报纸更有说服力,以周云梦的懒性可能会推迟到后面再慢慢琢磨着写。

     而不是现在卯着劲想赶在后天去县城前写出来,顺便拿去投稿。

     要是真被征稿了,拿回来给林家人看就更有底气了,他们自然会顺着无限好的地方延伸去想,她以后再干些什么就能少费劲解释了。

     工人报暂时先放着,还有那征集长篇故事的投稿也先放着,她手累得很,写不了那么多。

     她选择休息。

     周云梦也有意透露自己正在写稿的信息给林家人。

     早上那会吃过早饭,周云梦特意出门逛了会,也是为了真正观察下秋收盛况。

     她从村里小巷慢慢走到地里,往那一站,就有不少人看见了,一眼就认出那是林家那懒得要命的三房媳妇。

     至于为什么认得出,就看那脸,白白的皮肤在太阳底下照得发光,就知道是谁了。

     村里人都知道秋收第一天的事呢,林家三媳妇好不容易来趟地里,啥也没干居然就晕了过去。

     不少婆婆在家里没少和儿子说,日后我可得睁大眼睛给你挑个勤快点的媳妇。

     别看你津平哥当兵还当上了副团长厉害,在这娶媳妇上就输了。

     林家劳作那快地,桂花婶就在附近,她见着人就生气着呢,故意大声说:“那不干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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