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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章 花魁盛会(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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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王棣想错了,聂胜琼并没有再向他邀稿。

     她似是忘了这事,又似是受挫太深而“自暴自弃”了。

     可别看与贺丽丽相差的这五百枝花,那可是五百两银子呐。

     彼时官员俸禄大体可分为“正俸”、“加俸”、“职田”三大类。

     宰相、枢密使一级的高官,每月俸钱三百千(即三百贯),春、冬服各绫二十匹、绢三十匹、绵百两,禄粟月一百石;地方州县官员,大县(万户以上)县令每月二十千,小县县令每月十二千,禄粟月五至三石。

    正俸之外,还有各种补贴,如茶、酒、厨料、薪、蒿、炭、盐诸物、喂马的草料及随身差役的衣粮、伙食费等均由政府埋单,数量也相当可观。

     外任官员不能携带家人,而家人赡养费则由官府财政供应,米,面,肉等,还有招待费,而且上不封顶,用尽续给,不限年月。

     换算一下,自真宗朝起,由于白银存量少,导致银价不断上涨,以两贯铜钱折一两银子,太平时期米价,是一石六百至三百钱,一两基本上可买四一八石大米。

     元丰元年,全国白银总产量为二十一万五千两,之后年产也就在二十多万两左右。

     可见,银子的购买力是相当强劲的。

     江宁知府的俸禄大抵是每月三十贯,约十五两银子。

    五百两银子,便是知府大人三十三个月的俸禄。

     只能说,江宁富庶,娱乐业发达。

     彼时商业蓬勃,远胜以往。

    唐代及以前,商人只能在规定的地点即设有围墙的坊市内从事交易活动。

    坊市闭门以后及开门之前,无故行走者将受到被二十鞭子的处罚。

     到了本朝,由于商业活动增加,城市布局已打破了唐代坊市界限,城镇和乡村集市均可随处摆摊开店,营业时间不受限制。

    政府不但不予干涉,甚至明令保护。

     由于朝廷的保护,城市小贩更加活跃,大街买卖昼夜不绝。

    商业经营,利润极高,大抵为逐什一之利,是有“欲得官,杀人放火受招安;欲得富,赶着行在卖酒醋。

    ”之谚语。

    时有“忠训郎王良佐,居临安观桥下。

    初为细民,负担贩油,后家道小康,启肆于门,称王五郎。

    ”一位小贩竟靠着卖油使一家人过上了小康生活,还进入官场,位列三班。

    这在宋代以前是不可想象的。

     苏轼就提出了“农末并重”的主张,不但如此,他还身体力行,专门为一位卖油馓子的老妇人写诗打起了广告。

    诗中说:“纤手搓来玉色均,碧油煎出嫩黄深。

    夜来春睡知轻重,压匾佳人缠臂金。

    ” 士农工商,商贾历来地位不高,但在这泱泱大宋,商人来源于社会的各个阶层,中小商人、农民、手工业者、僧人和牙侩,他们或苦心经营,或投机取巧都可发展为富商大贾。

    而中小商人则主要以城市中下坊郭户、农民和手工业者为主,其中农民和手工业者是兼营者。

    官员营商是亦官亦商现象,这些官员中不乏举足轻重的要员,如宰相、枢密使等,他们利用特权极尽所能地捞钱,其营商收入远远超过官俸收入,称得上是富商大贾。

     商人,举足轻重。

     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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