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0章 第2页
,但对于选择伴侣这事她依然十分谨慎。
根据上辈子的经历来看,她在识人方面并不擅长。
即便男方身患残疾也无法伤害到自己,但她还是决定先行接触了解,假如发现彼此价值观不合、相处不来也能及时抽身。
双方约定在傍晚六点钟见面。
打开衣柜门,沈昭发现自己衣服多偏向甜美少女风格。
其实她的外貌条件相当出色:弯月形细眉,明亮迷人的眼睛,小巧直挺鼻梁上的那颗痣更添了几分韵味,还有一张性感红润的嘴巴。
身材也堪称绝妙,不过平常总被包裹得严严实实。
这样一副天生丽质的模样,在重生之前却总是刻意打扮得很朴素。
为什么会做出这种违背本心的选择呢? 原因就在于,年少时期救过她命的那个好人送给了她一朵白色的玫瑰。
说来真够逗的,陆霖骁小时候还真救过她。
就是这份救命之恩,让她初恋的对象就成了这个救命恩人。
她觉得陆霖骁初次见她时肯定把自己当成了白玫瑰,因为当时她患有白血病,确实苍白而纯洁。
所以她一直认为对方喜欢的就是她那份清纯和干净,于是这么多年始终保持着这份状态。
如今 沈昭冷冷一笑,救命恩人,全是狗屁。
她干脆挑了条简约的黑色丝绒的吊带裙,围上一条漂亮的丝巾,耳朵上戴着珍珠耳环,嘴唇涂得红艳艳的,瞬间变得性感优雅。
这时,傅宥谦叫来了章叔,并指着面前那五十副墨镜说:“帮我选一个,要那种在晚上室内戴起来也很帅的。
” 章叔一头雾水地问:“晚上在家里戴墨镜干嘛?” 傅宥谦看着他:“我想做个帅瞎子。
” 章叔嘴角一抽,递给他一副特别酷的墨镜:“傅总,这个不错。
” 戴上这幅,他就成了今天晚上最酷的那个瞎子。
傅宥谦和沈昭都为这次会面仔细打扮了一番。
陆霖骁也没闲着,为了扮演“狗”,他挑了个精致的狗耳朵跟尾巴。
根据上辈子的经历来看,她在识人方面并不擅长。
即便男方身患残疾也无法伤害到自己,但她还是决定先行接触了解,假如发现彼此价值观不合、相处不来也能及时抽身。
双方约定在傍晚六点钟见面。
打开衣柜门,沈昭发现自己衣服多偏向甜美少女风格。
其实她的外貌条件相当出色:弯月形细眉,明亮迷人的眼睛,小巧直挺鼻梁上的那颗痣更添了几分韵味,还有一张性感红润的嘴巴。
身材也堪称绝妙,不过平常总被包裹得严严实实。
这样一副天生丽质的模样,在重生之前却总是刻意打扮得很朴素。
为什么会做出这种违背本心的选择呢? 原因就在于,年少时期救过她命的那个好人送给了她一朵白色的玫瑰。
说来真够逗的,陆霖骁小时候还真救过她。
就是这份救命之恩,让她初恋的对象就成了这个救命恩人。
她觉得陆霖骁初次见她时肯定把自己当成了白玫瑰,因为当时她患有白血病,确实苍白而纯洁。
所以她一直认为对方喜欢的就是她那份清纯和干净,于是这么多年始终保持着这份状态。
如今 沈昭冷冷一笑,救命恩人,全是狗屁。
她干脆挑了条简约的黑色丝绒的吊带裙,围上一条漂亮的丝巾,耳朵上戴着珍珠耳环,嘴唇涂得红艳艳的,瞬间变得性感优雅。
这时,傅宥谦叫来了章叔,并指着面前那五十副墨镜说:“帮我选一个,要那种在晚上室内戴起来也很帅的。
” 章叔一头雾水地问:“晚上在家里戴墨镜干嘛?” 傅宥谦看着他:“我想做个帅瞎子。
” 章叔嘴角一抽,递给他一副特别酷的墨镜:“傅总,这个不错。
” 戴上这幅,他就成了今天晚上最酷的那个瞎子。
傅宥谦和沈昭都为这次会面仔细打扮了一番。
陆霖骁也没闲着,为了扮演“狗”,他挑了个精致的狗耳朵跟尾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