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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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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岑南说:“打戒指啊,你自己说的要送我戒指,不会忘了吧。

    ” 还真的是忘了这茬,陆巽心里一颤,本来是肯定不会忘的,但是那天岑南把那枚蓝宝石戒指塞进了那个难以启齿的地方,后来就闹得忘记这事儿了。

    那枚贵重的蓝宝石戒指至今还被他塞在衣柜最底下,看一眼都觉得好羞耻,更别提拿出来戴了,以后等他死了,一定得叫人把戒指放进骨灰盒里和他一起埋了。

     “还有一件事你想了好久了,”岑南溜进了卫生间,从后面抱住他的腰,说,“我们去买条小狗吧。

    ” 第三十章丢人了 虽然陆巽想养条狗很久了,但是从来都没付出过什么行动,他太忙了。

    岑南就不一样了,他是个行动派,想要什么了立马就得办到,出院第二天就想要去宠物店看狗。

     陆巽费了好大的功夫才劝住他,他还没有做好迎接小狗的准备。

     养大狗还是小狗,养什么狗,谁来照顾它,怎么遛狗等等等,他都还没好好考虑过。

    他是一个每件事都会做好计划的人,突如其来的小狗会让他觉得措手不及,毕竟狗未来需要在这个家里陪伴他们十几年,这不是一件小事。

     于是他们先去挑了一对戒指,和南韵如打了招呼,借用她的VIP客户特权。

     南女士品味不咋地,但是靠着金钱的力量在名媛贵妇圈混得风生水起,走到哪儿都是贵客,从没人提岑家是暴发户出身这回事儿。

     他们在店里挑了半小时,最后陆巽拍板,订了一对朴素的银戒,被告知要等半个月,理由是定制款需要法国大师精心制作,成品值得等待。

    岑南觉得他们事儿多,要去大街上随便找家金店打一对,被陆巽好说歹说制止了。

     虽然他也不是特别讲究的人,可是戒指这么特殊的东西还是要买得有仪式感一点。

    而岑南是个是实质大于形式的人,他想要戒指,那就单纯只是想要戒指,没有什么别的意思,他的仪式感顶多就是把材质从银的换成金的,再镶个十克拉的大钻石。

     可以说,陆巽嫁到他们家完全是以一己之力拉高了全家的审美水平。

     付完定金之后回家,陆巽开始认真考虑迎接一只小狗作为家庭成员这件事。

     岑南在单位特别馋隔壁那几只威风的军犬,于是说:“养德牧吧,马犬也行,男人总得养条威风的狗,不然在小区遛狗多丢人。

    ” 陆巽的手机放在卧室充电,拿过岑南的手机查阅着他们区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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